證券日報



基金管理人: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月26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的法律責任。本半年度報告已經全部獨立董事簽字同意,並由董事長簽發。

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於2017年8月23日復核瞭本報告中的財務指標、凈值表現、利潤分配情況、財務會計報告、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復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報告摘要摘自半年度報告正文,投資者欲瞭解詳細內容,應閱讀半年度報告正文。

本報告中財務資料未經審計。

本報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2基金簡介

2.1基金基本情況



2.2基金產品說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財務指標和基金凈值表現

3.1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註:(1)本期已實現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扣除相關費用後的餘額,本期利潤為本期已實現收益加上本期公允價值變動收益;(2)上述基金業績指標不包括持有人認購或交易基金的各項費用,計入費用後實際收益水平要低於所列數字;(3)期末可供分配利潤采用期末資產負債表中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部分的孰低數。

3.2基金凈值表現

3.2.1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



註: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為:滬深300指數收益率*50%+中證綜合債券指數收益率*50%

滬深300指數是由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編制,它的樣本選自滬深兩個證券市場300隻股票,具備市場覆蓋度廣、代表性強、流動性強、指數編制方法透明等特點。它能夠反映中國A股市場整體狀況和發展趨勢,適合作為本基金股票投資業績比較基準。而中證綜合債券指數是綜合反映銀行間和交易所市場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央票及短融整體走勢的跨市場債券指數。能夠反映債券市場總體走勢,適合作為本基金的債券投資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的業績基準指數按照構建公式每交易日進行計算,計算方式如下:

Benchmark(0)=1000

Return(t)=50%×(滬深300指數(t)/滬深300指數(t-1)-1)+50%×(中證綜合債券指數(t)/中證綜合債券指數(t-1)-1)

Benchmark(t)=(1+Return(t))×Benchmark(t-1)

其中t=1,2,3,…。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增長率變動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變動的比較













































圖:嘉實研究增強混合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增長率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歷史走勢對比圖

(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註: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1日至報告期末未滿1年。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個月內為建倉期,建倉期結束時本基金的各項投資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二(二)投資范圍和(四)投資限制)的有關約定。

§4管理人報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經理情況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經驗

本基金管理人為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1999年3月25日,是經中國證監會批準設立的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註冊地上海,公司總部設在北京,在深圳、成都、杭州、青島、南京、福州、廣州設有分公司。公司獲得首批全國社保基金、企業年金投資管理人和QDII、特定資產管理業務資格。

截止2017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隻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129隻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具體包括嘉實元和、嘉實成長收益混合、嘉實增長混合、嘉實穩健混合、嘉實債券、嘉實服務增值行業混合、嘉實優質企業混合、嘉實貨幣、嘉實滬深300ETF聯接(LOF)、嘉實超短債債券、嘉實主題混合、嘉實策略混合、嘉實海外中國股票混合(QDII)、嘉實研究精選混合、嘉實多元債券、嘉實量化阿爾法混合、嘉實回報混合、嘉實基本面50指數(LOF)、嘉實穩固收益債券、嘉實價值優勢混合、嘉實H股指數(QDII-LOF)、嘉實主題新動力混合、嘉實多利分級債券、嘉實領先成長混合、嘉實深證基本面120ETF、嘉實深證基本面120ETF聯接、嘉實黃金(QDII-FOF-LOF)、嘉實信用債、嘉實周期優選混合、嘉實安心貨幣、嘉實中創400ETF、嘉實中創400ETF聯接、嘉實滬深300ETF、嘉實優化紅利混合、嘉實全球房地產(QDII)、嘉實理財寶7天債券、嘉實增強收益定期債券、嘉實純債債券、嘉實中證中期企業債指數(LOF)、嘉實中證500ETF、嘉實增強信用定期債券、嘉實中證500ETF聯接、嘉實中證中期國債ETF、嘉實中證金邊中期國債ETF聯接、嘉實豐益純債定期債券、嘉實研究阿爾法股票、嘉實如意寶定期債券、嘉實美國成長股票(QDII)、嘉實豐益策略定期債券、嘉實豐益信用定期債券、嘉實新興市場債券、嘉實絕對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實寶A/B、嘉實活期寶貨幣、嘉實1個月理財債券、嘉實活錢包貨幣、嘉實泰和混合、嘉實薪金寶貨幣、嘉實對沖套利定期開放混合、嘉實中證醫藥衛生ETF、嘉實中證主要消費ETF、嘉實中證金融地產ETF、嘉實3個月理財債券、嘉實醫療保健股票、嘉實新興產業股票、嘉實新收益混合、嘉實滬深300指數研究增強、嘉實逆向策略股票、嘉實企業變革股票、嘉實新消費股票基金、嘉實全球互聯網股票、嘉實先進制造股票、嘉實事件驅動股票、嘉實快線貨幣、嘉實新機遇混合發起式、嘉實低價策略股票、嘉實中證金融地產ETF聯接、嘉實新起點靈活配置混合、嘉實騰訊自選股大數據股票、嘉實環保低碳股票、嘉實創新成長靈活配置混合、嘉實智能汽車股票、嘉實新起航靈活配置混合、嘉實新財富靈活配置混合、嘉實穩祥純債債券、嘉實穩瑞純債債券、嘉實新常態靈活配置混合、嘉實新趨勢靈活配置混合、嘉實新優選靈活配置混合、嘉實新思路靈活配置混合、嘉實穩泰債券、嘉實穩豐純債債券、嘉實滬港深精選股票、嘉實穩盛債券、嘉實穩鑫純債債券、嘉實安益混合、嘉實文體娛樂股票、嘉實穩澤純債債券、嘉實惠澤定增混合、嘉實成長增強混合、嘉實策略優選混合、嘉實主題增強混合、嘉實優勢成長混合、嘉實研究增強混合、嘉實穩榮債券、嘉實農業產業股票、嘉實價值增強混合、嘉實新添瑞混合、嘉實現金寶貨幣、嘉實增益寶貨幣、嘉實物流產業股票、嘉實豐安6個月定期債券、嘉實新添程混合、嘉實穩元純債債券、嘉實穩熙純債債券、嘉實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嘉實新添華定期混合、嘉實豐和靈活配置混合、嘉實定期寶6個月理財債券、嘉實滬港深回報混合、嘉實現金添利貨幣、嘉實原油(QDII-LOF)、嘉實前沿科技滬港深股票、嘉實穩宏債券、嘉實中關村A股ETF、嘉實穩康純債債券、嘉實穩華純債債券、嘉實6個月理財債券、嘉實穩怡債券、嘉實富時中國A50ETF聯接。其中嘉實增長混合、嘉實穩健混合和嘉實債券3隻開放式基金屬於嘉實理財通系列基金,同時,管理多個全國社保基金、企業年金、特定客戶資產投資組合。

4.1.2基金經理(或基金經理小組)及基金經理助理簡介



註:(1)任職日期是指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證券從業的含義遵從行業協會《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4.2管理人對報告期內本基金運作遵規守信情況的說明

報告期內,本基金管理人嚴格遵循瞭《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及其各項配套法規、《嘉實研究增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求最大利益。本基金運作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和約定,無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行為。

4.3管理人對報告期內公平交易情況的專項說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執行情況

報告期內,基金管理人嚴格執行證監會《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導意見》和公司內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資組合按投資管理制度和流程獨立決策,並在獲得投資信息、投資建議和實施投資決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機會;通過完善交易范圍內各類交易的公平交易執行細則、嚴格的流程控制、持續的技術改進,確保公平交易原則的實現;通過IT系統和人工監控等方式進行日常監控,公平對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資組合。

4.3.2異常交易行為的專項說明

報告期內,公司旗下所有投資組合參與交易所公開競價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較少的單邊交易量超過該證券當日成交量的5%的,合計6次,均為旗下組合被動跟蹤標的指數需要,與其他組合發生反向交易,不存在利益輸送行為。

4.4管理人對報告期內基金的投資策略和業績表現的說明

4.4.1報告期內基金投資策略和運作分析

2017年2季度整體經濟呈現穩中有降的局面,地產銷售增速和汽車銷量增速都出現瞭下滑,整體經濟的表現在三四線房地產復蘇的背景下呈現瞭很強的韌性。原材料價格在一季度補庫存周期結束後出現瞭震蕩回調的走勢,但是季度末部分產品出現反彈。整體看目前的經濟增速呈現穩中有降的局面,整體經濟的韌性較強,同時在供給側改革繼續推行的背景下,部分原材料的價格預計還會有反復。細分行業看,一方面在地產後周期的帶動下,傢具、傢電等行業仍然保持較好的增長。同時在消費升級和蘋果新產品周期帶動下,消費電子和高端白酒也都呈現比較好的景氣上行趨勢。

在金融去杠桿和加強監管的背景下,整體利率水平出現瞭快速的上升。利率水平的上升和風險偏好的下降直接影響瞭成長股的估值,成長股估值本季度出現較明顯的收縮,整體市場呈現以價值股和上證50為代表的大盤股結構性機會。對於成長性投資帶來瞭巨大的壓力。但是在中國A股部分標的加入MSCI的大背景下,中國和國際市場的估值逐步接軌。國內傳統的低估值價值股整個季度呈現瞭明顯的結構性機會。本基金在季度中配置瞭消費電子、傢電和白酒等板塊,取得瞭較好的收益。

4.4.2報告期內基金的業績表現

截至本報告期末本基金份額凈值為1.119元;本報告期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為13.60%,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為5.36%。

4.5管理人對宏觀經濟、證券市場及行業走勢的簡要展望

宏觀經濟層面,二季度以來的經濟呈現瞭很強的韌性,好於市場之前的預期。展望下半年,隨著地產庫存良好的去化,下遊地產行業補庫存需求會帶動地產投資景氣上行。而基建二季度受制於利率水平快速提升和金融去杠桿的影響,信貸出現一定的影響,後續如果利率有所回落,基建也會有所改善。汽車行業在二季度末已經溫和復蘇,下半年在購置稅優惠退坡前或許還有購買熱潮,因此經濟年內看好於市場的預期。整體利率水平目前位置上有望平穩或者下滑,對於權益市場比較正面。

流動性層面,由於市場流動性保持偏緊格局,市場更多呈現存量博弈的格局,主要機會在於結構性的優質龍頭企業。隨著A股納入MSCI,國內市場的估值體系也逐步和國際市場接軌。未來景氣向上的傢電、白酒、消費電子等行業的龍頭公司有望估值和市值繼續存在重估空間。

基於對於產業周期的判斷和流動性的判斷,市場流動性仍然偏緊,機會主要集中在景氣向上的少數行業,我們會繼續在傢電、白酒、消費電子等領域保持對於龍頭公司的積極配置。

4.6管理人對報告期內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項的說明

報告期內,本基金管理人嚴格遵守《企業會計準則》、《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務指引》以及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一同進行,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後,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後由基金管理人對外公佈。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復核與基金會計賬目的核對同時進行。

本基金管理人設立估值專業委員會,委員由固定收益、交易、運營、風險管理、合規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研究、指導基金估值業務。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員和基金會計均具有專業勝任能力和相關工作經歷。報告期內,固定收益部門負責人同時兼任基金經理、估值委員,基金經理參加估值專業委員會會議,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業務;參與估值流程各方之間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沖突;與估值相關的機構包括但不限於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中證指數有限公司以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等。

4.7管理人對報告期內基金利潤分配情況的說明

根據本基金基金合同(十六(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約定,報告期內本基金未實施利潤分配,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相關約定。

4.8報告期內管理人對本基金持有人數或基金資產凈值預警情形的說明

無。

§5托管人報告

5.1報告期內本基金托管人遵規守信情況聲明

本報告期內,本基金托管人在對嘉實研究增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托管過程中,嚴格遵守《證券投資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不存在任何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行為,完全盡職盡責地履行瞭基金托管人應盡的義務。

5.2托管人對報告期內本基金投資運作遵規守信、凈值計算、利潤分配等情況的說明

本報告期內,嘉實研究增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人——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嘉實研究增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運作、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計算、基金費用開支等問題上,不存在任何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行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定進行。本報告期內,嘉實研究增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未進行利潤分配。

5.3托管人對本半年度報告中財務信息等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發表意見

本托管人依法對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編制和披露的嘉實研究增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7年半年度報告中財務指標、凈值表現、利潤分配情況、財務會計報告、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進行瞭核查,以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

§6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未經審計)

6.1資產負債表

會計主體:嘉實研究增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報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

單位:人民幣元



註:報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額凈值1.119元,基金份額總額430,470,126.15份。

6.2利潤表

會計主體:嘉實研究增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本報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單位:人民幣元



註:本基金合同生效日為2016年12月1日,無上年度可比期間數據。

6.3所有者權益(基金凈值)變動表

會計主體:嘉實研究增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本報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單位:人民幣元



註:本基金合同生效日為2016年12月1日,無上年度可比期間數據。

報表附註為財務報表的組成部分。

本報告6.1至6.4財務報表由下列負責人簽署:

______趙學軍____________王紅__________張公允____

基金管理人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

6.4報表附註

6.4.1基金基本情況

嘉實研究增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5]1673號《關於準予嘉實研究增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註冊的批復》核準,由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和《嘉實研究增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負責公開募集。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存續期限不定,首次設立募集不包括認購資金利息共募集748,397,227.73元,業經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普華永道中天驗字(2016)第1526號驗資報告予以驗證。經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嘉實研究增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於2016年12月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額總額為748,667,585.61份基金份額,其中認購資金利息折合270,357.88份基金份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為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和《嘉實研究增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本基金投資於依法發行或上市的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具體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貨、權證,債券(國債、金融債、企業(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公司債券、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私募債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大額存單、銀行存款等固定收益類資產以及現金,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0—95%;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基金保留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凈值的5%;股指期貨、權證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符合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的規定。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滬深300指數收益率*50%+中證綜合債券指數收益率*50%。

6.4.2會計報表的編制基礎

本基金的財務報表按照財政部於2006年2月15日及以後期間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各項具體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以下合稱“企業會計準則”)、中國證監會頒佈的《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號》、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國基金業協會”)頒佈的《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務指引》、《嘉實研究增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會、中國基金業協會發佈的有關規定及允許的基金行業實務操作編制。

6.4.3遵循企業台中環保證照申請會計準則及其他有關規定的聲明

本財務報表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真實、完整地反映瞭本基金本報告期末的財務狀況以及本報告期的經營成果和基金凈值變動情況等有關信息。

6.4.4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

6.4.4.1會計年度

本基金會計年度為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財務報表的實際編制期間為2016年12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期間。

6.4.4.2記賬本位幣

本基金的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6.4.4.3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

(1)金融資產的分類

金融資產於初始確認時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及持有至到期投資。金融資產的分類取決於本基金對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現無金融資產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及持有至到期投資。

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資、基金投資、債券投資、資產支持證券投資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資產列示。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衍生工具所產生的金融資產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以衍生金融資產列示。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資產分類為應收款項,包括銀行存款、買入返售金融資產和其他各類應收款項等。應收款項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2)金融負債的分類

金融負債於初始確認時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及其他金融負債。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衍生工具所產生的金融負債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以衍生金融負債列示。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負債包括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和其他各類應付款項等。

6.4.4.4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後續計量和終止確認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於本基金成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時,按公允價值在資產負債表內確認。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取得時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對於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債券或資產支持證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購買日止的利息,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應收款項和其他金融負債的相關交易費用計入初始確認金額。

對於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對於應收款項和其他金融負債采用實際利率法,以攤餘成本進行後續計量。

金融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予以終止確認:(1)收取該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合同權利終止;(2)該金融資產已轉移,且本基金將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轉入方;或者(3)該金融資產已轉移,雖然本基金既沒有轉移也沒有保留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但是放棄瞭對該金融資產控制。

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其賬面價值與收到的對價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當金融負債的現時義務全部或部分已經解除時,終止確認該金融負債或義務已解除的部分。終止確認部分的賬面價值與支付的對價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6.4.4.5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估值原則

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資、基金投資、債券投資、資產支持證券投資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則確定公允價值並進行估值:

(1)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場交易價格確定公允價值;估值日無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且證券發行機構未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場交易價格確定公允價值。

(2)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瞭重大變化,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等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以確定公允價值。

(3)當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躍市場,采用市場參與者普遍認同且被以往市場實際交易價格驗證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估值技術包括參考熟悉情況並自願交易的各方最近進行的市場交易中使用的價格、參照實質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當前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和期權定價模型等。采用估值技術時,盡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場參數,減少使用與本基金特定相關的參數。

6.4.4.6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抵銷

本基金持有的資產和承擔的負債基本為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當本基金1)具有抵銷已確認金額的法定權利且該種法定權利現在是可執行的;且2)交易雙方準備按凈額結算時,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按抵銷後的凈額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

6.4.4.7實收基金

實收基金為對外發行基金份額所募集的總金額在扣除損益平準金分攤部分後的餘額。對於曾經實施份額拆分或折算的基金,由於基金份額拆分或折算引起的實收基金份額變動於基金份額拆分日或基金份額折算日根據拆分前或折算前的基金份額數及確定的拆分或折算比例計算認列。由於申購和贖回引起的實收基金變動分別於基金申購確認日及基金贖回確認日認列。對於已開放轉換業務的基金,上述申購和贖回分別包括基金轉換所引起的轉入基金的實收基金增加和轉出基金的實收基金減少。

6.4.4.8損益平準金

損益平準金包括已實現平準金和未實現平準金。已實現平準金指在申購或贖回基金份額時,申購或贖回款項中包含的按累計未分配的已實現損益占基金凈值比例計算的金額。未實現平準金指在申購或贖回基金份額時,申購或贖回款項中包含的按累計未分配的未實現損益占基金凈值比例計算的金額。損益平準金於基金申購確認日或基金贖回確認日認列,並於期末全額轉入未分配利潤/(累計虧損)。

6.4.4.9收入/(損失)的確認和計量

股票投資在持有期間應取得的現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後的凈額確認為投資收益。基金投資在持有期間應取得的現金紅利於除息日確認為投資收益。債券投資在持有期間應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發行價計算的利息扣除在適用情況下由債券發行企業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後的凈額確認為利息收入。資產支持證券在持有期間收到的款項,根據資產支持證券的預計收益率區分屬於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本金部分和投資收益部分,將本金部分沖減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成本,並將投資收益部分確認為利息收入。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的公允價值變動確認為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於處置時,其處置價格與初始確認金額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其中包括從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結轉的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

應收款項在持有期間確認的利息收入按實際利率法計算,實際利率法與直線法差異較小的則按直線法計算。

6.4.4.10費用的確認和計量

基金的管理人報酬、托管費等在費用涵蓋期間按基金合同約定的費率和計算方法逐日確認。

其他金融負債在持有期間確認的利息支出按實際利率法計算,實際利率法與直線法差異較小的則按直線法計算。

6.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進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20%。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經宣告的擬分配基金收益於分紅除息日從所有者權益轉出。

6.4.4.12分部報告

本基金以內部組織結構、管理要求、內部報告制度為依據確定經營分部,以經營分部為基礎確定報告分部並披露分部信息。經營分部是指本基金內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組成部分:(1)該組成部分能夠在日常活動中產生收入、發生費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夠定期評價該組成部分的經營成果,以決定向其配置資源、評價其業績;(3)本基金能夠取得該組成部分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會計信息。如果兩個或多個經營分部具有相似的經濟特征,並且滿足一定條件的,則合並為一個經營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個單一的經營分部運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3其他重要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

根據基金的估值原則和中國證監會允許的基金行業估值實務操作,基金確定以下類別股票投資和債券投資的公允價值時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關鍵假設如下:

(1)對於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債券,若出現重大事項停牌或交易不活躍(包括漲跌停時的交易不活躍)等情況,基金根據中國證監會公告[2008]38號《關於進一步規范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根據具體情況采用《關於發佈中基協(AMAC)基金行業股票估值指數的通知》提供的指數收益法、現金流量折現法等估值技術進行估值。

(2)對於在鎖定期內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根據中國證監會證監會計字[2007]21號《關於證券投資基金執行估值業務及份額凈值計價有關事項的通知》之附件《非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股票的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場交易收盤價低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初始投資成本,按估值日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場交易收盤價估值;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場交易收盤價高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初始投資成本,按鎖定期內已經過交易天數占鎖定期內總交易天數的比例將兩者之間差價的一部分確認為估值增值。

(3)在銀行間同業市場交易的債券品種,根據中國證監會證監會計字[2007]21號《關於證券投資基金執行估值業務及份額凈值計價有關事項的通知》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基金持有的銀行間同業市場債券按現金流量折現法估值,具體估值模型、參數及結果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獨立提供。

(4)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掛牌轉讓的固定收益品種(可轉換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和私募債券除外),按照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估值核算工作小組關於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處理標準》所獨立提供的債券估值結果確定公允價值。

6.4.5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以及差錯更正的說明

6.4.5.1會計政策變更的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未發生會計政策變更。

6.4.5.2會計估計變更的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未發生會計估計變更。

6.4.5.3差錯更正的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無須說明的會計差錯更正。

6.4.6關聯方關系



6.4.6.1本報告期存在控制關系或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關聯方發生變化的情況

本報告期存在控環工技師簽證制關系或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關聯方未發生變化。

6.4.6.2本報告期與基金發生關聯交易的各關聯方



6.4.7本報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間的關聯方交易

下述關聯方交易均在正常業務范圍內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

6.4.7.1通過關聯方交易單元進行的交易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未通過關聯方交易單元進行交易。

6.4.7.2關聯方報酬

6.4.7.2.1基金管理費

單位:人民幣元



註:支付基金管理人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報酬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1.5%的年費率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計算公式為:日管理人報酬=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1.5%/當年天數。

6.4.7.2.2基金托管費

單位:人民幣元



註: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0.25%的年費率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計算公式為:日托管費=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0.25%/當年天數。

6.4.7.3與關聯方進行銀行間同業市場的債券(含回購)交易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未與關聯方進行銀行間同業市場的債券(含回購)交易。

6.4.7.4各關聯方投資本基金的情況

6.4.7.4.1報告期內基金管理人運用固有資金投資本基金的情況

本報告期內(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未運用固有資金申購、贖回或者買賣本基金的基金份額。

6.4.7.4.2報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關聯方投資本基金的情況

本期末(2017年6月30日)及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其他關聯方未持有本基金。

6.4.7.5由關聯方保管的銀行存款餘額及當期產生的利息收入

單位:人民幣元



註:本基金的銀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保管,按適用利率計息。

6.4.7.6本基金在承銷期內參與關聯方承銷證券的情況

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未在承銷期內台中環保簽證參與認購關聯方承銷的證券。

6.4.8期末(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台中空氣污染簽證流通受限證券

6.4.8.1因認購新發/增發證券而於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證券

6.4.8.1.1受限證券類別:股票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6.4.8.1.2受限證券類別:債券

本期末(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因認購新發/增發證券而流通受限的債券。

6.4.8.1.3受限證券類別:其他

本期末(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因認購新發/增發證券而流通受限的其他證券。

6.4.8.2期末持有的暫時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6.4.8.3期末債券正回購交易中作為抵押的債券

6.4.8.3.1銀行間市場債券正回購

本期末(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無銀行間市場債券正回購餘額。

6.4.8.3.2交易所市場債券正回購

本期末(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無交易所市場債券正回購餘額。

§7投資組合報告

7.1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7.2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7.3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註:投資者欲瞭解本報告期末基金投資的所有股票明細,應閱讀登載於本基金管理人網站(http://www.jsfund.cn)的半年度報告正文。

7.4報告期內股票投資組合的重大變動

7.4.1累計買入金額前20名的股票明細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7.4.2累計賣出金額前20名的股票明細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7.4.3買入股票的成本總額及賣出股票的收入總額

單位:人民幣元



註:7.4.1項“買入金額”、7.4.2項“賣出金額”及7.4.3項“買入股票成本”、“賣出股票收入”均按買入或賣出成交金額(成交單價乘以成交數量)填列,不考慮相關交易費用。

7.5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報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債券。

7.6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報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債券。

7.7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明細

報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7.8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報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貴金屬投資。

7.9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報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權證。

7.10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報告期內,本基金未參與股指期貨交易。

7.11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報告期內,本基金未參與國債期貨交易。

7.12投資組合報告附註

7.12.1

報告期內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未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在本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未受到公開譴責、處罰。

7.12.2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中,沒有超出基金合同規定的備選股票庫之外的股票。

7.12.3期末其他各項資產構成

單位:人民幣元



7.12.4期末持有的處於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報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處於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7.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報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況。

§8基金份額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額持有人戶數及持有人結構

份額單位:份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從業人員持有本基金的情況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從業人員持有本開放式基金份額總量區間的情況



§9開放式基金份額變動

單位:份



註:報告期期間基金總申購份額含轉換入份額,基金總贖回份額含轉換出份額。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重大人事變動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財產、基金托管業務的訴訟



10.4基金投資策略的改變



10.5為基金進行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情況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受稽查或處罰等情況



10.7基金租用證券公司交易單元的有關情況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註1:本表“傭金”指本基金通過單一券商的交易單元進行股票、權證等交易而合計支付該等券商的傭金合計。

註2:交易單元的選擇標準和程序

(1)經營行為規范,在近一年內無重大違規行為;

(2)公司財務狀況良好;

(3)有良好的內控制度,在業內有良好的聲譽;

(4)有較強的研究能力,能及時、全面、定期提供質量較高的宏觀、行業、公司和證券市場研究報告,並能根據基金投資的特殊要求,提供專門的研究報告;

(5)建立瞭廣泛的信息網絡,能及時提供準確地信息資訊服務。

基金管理人根據以上標準進行考察後確定租用券商的交易單元。基金管理人與被選擇的券商簽訂協議,並通知基金托管人。

投資者對本報告如有疑問,可咨詢本基金管理人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詢電話400-600-8800,或發電子郵件,E-mail:service@jsfund.cn。









嘉實基台中工廠環工技師簽證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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